香港南丫島海難船長被控39項誤殺罪 今日開審

資料圖:2012年10月1日晚,香港南丫島對開海面發(fā)生一宗撞船事故,涉及兩艘載客船只。事故造成三十余人死亡。 中新社發(fā) 任海霞 攝

 

據(jù)港媒報道,香港南丫島海難中的兩位船長各被控39項誤殺罪,案件10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審,將首先選出陪審團,預(yù)計審訊需時60天。

 

2012年10月1日當晚,逾百名出海觀賞國慶煙花匯演的市民,乘坐客船“南丫四號”途經(jīng)南丫島西北的西博寮海峽時,與“海泰號”撞擊,“南丫四號”迅速翻沉,127名船員及乘客全部墜海,未及時逃生的乘客大部份遇溺。

 

“海泰號”上亦有8名乘客及2名船員受傷,連同參與救援時受傷的4名警察及消防員,事故共造成39人死亡、92人受傷。

 

港府事后成立撞船事故調(diào)查委員會,研訊歷時50天,傳召及接收113名證人的證供。

 

本案中的兩名被告即“南丫四號”船長周志偉、“海泰號”船長黎細明。